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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 中碳科技马险峰出席“2023能源年会暨全球能源企业ESG大会”并发表讲话

1月12日,由《能源》杂志、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金融分会、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委会联合主办的“2023能源年会暨全球能源企业ESG大会”在北京召开。中诚信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险峰出席会议,并发表主题为“能源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与迈向碳中和战略”的讲话。

以下为发言内容:

很高兴参加2023能源年会暨全球能源企业ESG大会。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活动是最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大力推动能源领域碳减排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以及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前不久结束的COP28上,围绕化石能源的争论比较激烈。有观点认为,为维护宜居气温,必须迅速减少煤、石油和天然气生产,风能、太阳能、水能和地热能等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到2030年需要增至三倍。“转型脱化”意味着人类未来总归要逐步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我国代表也坚定地表示,中国的能源转型要稳妥有序推进,要“先立后破”。刚才,中国能源研究会金融分会领导介绍了《能源企业ESG指标体系和评价导则》,我深受启发。作为中国能源研究会金融分会委员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今天我想结合自己的工作研究与市场实践,围绕能源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与迈向碳中和战略,与大家分享几点个人看法,供各位参考讨论。
第一,加强ESG信息披露是彰显能源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成色的必然选择。
二十大报告提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ESG信息披露是披露主体积极贯彻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连贯、可靠、可比较、明晰的ESG相关信息,是检验披露主体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的有效工具,是投资者评估环境气候潜在风险与机遇、践行ESG投资的重要基础。
从全球视角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从最初推动环境保护出发,逐步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演变。早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国家政府出于改善环境目的,开始要求企业关注污染物排放,向政府部门或社会公众披露相关污染物排放信息。例如,1984年的印度博帕尔美国联合碳化工厂重大化学品污染事故发生之后,美国发布《紧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案》和《有毒物质排放清单》,规定相关行业应登记并定期报告650多种化学品的具体排放地点和排放数量等情况。随后,美国在1986年发布《超级基金修订和补充法案》,要求有关公司须向美国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有毒化学物排放数据。英国在1985年发布《公司法》,鼓励有条件的英国企业自愿披露在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中有关的环境信息;1990年发布《环境保护法》,要求有污染的企业必须披露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
为使人类免受气候变化的威胁,联合国大会于1992年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旨在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将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出,旨在从2015年到2030年间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转向可持续发展道路。自此,在2016年巴黎协定的加持下,全球关于ESG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增长迅速。部分国家特别是欧盟持续自上而下地修订与完善上市公司ESG信息政策,发布ESG信息披露指引的证券交易所数量也稳步提升。例如,欧盟先后发布了《非财务报告指令》《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将披露ESG报告的企业范围从员工数超过500人的大型企业扩大到所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新加坡、中国香港、阿联酋、日本、南非、加拿大等地证券交易所也配合所在政府要求,先后发布ESG信息披露指引,或强制或自愿要求其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美国证券交易所委员会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关注重点的演变,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要求从1993年《92财务告示》要求的现存或潜在环境责任,大幅提高对气候变化信息方面的披露要求。
从国内视角看,在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双碳目标的推动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经历了以践行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为主向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演变。早2006年、200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相关指引,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168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后,我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更加重视。201612月、201712月,中国证监会连续两次修订定期报告格式与准则,出台了针对部分上市公司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双碳目标提出之后,20216月,中国证监会再次修订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格式与准则,将有关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的内容,整合至“环境和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两个新设章节中,并在原有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上,新增了“因环境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的情况”的强制性披露要求及“公司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的自愿性披露要求,旨在逐步压实上市公司绿色低碳发展的主体责任。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完善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助推双碳目标实现。新的报告指引可能涵盖:公司治理架构与内部制度;相关战略规划;风险与机遇评估与应对;公司转型计划;污染物、废弃物、温室气体等排放;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环境事件及处罚;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生物多样性;乡村振兴与创新驱动;员工、供应商与客户管理;数据安全;公益慈善与志愿者活动;反贿赂与反不正当竞争等多方面内容。
能源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产业,同时也是双碳目标实现中最受关注、影响可能也是最大的领域,其加强ESG信息披露,一方面是能源企业从自身发展角度加强绿色低碳转型、向外彰显自身绿色低碳底色的重要选择,另一方面也是能源企业通过公开披露触及更多低碳转型资金,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增长点的必然选择。
第二,能源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远高出市场平均水平,但在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
在国家相关政策及能源企业自身发展的驱动下,能源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持续提升,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此处统计的能源行业范围包括火电、新能源发电、热力、燃气、煤炭和石油石化等行业,其中新能源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核电、水力发电、其他能源发电、电能综合服务等6个细分行业,石油石化包括油服工程、油气开采2个细分行业。
整体看,截至2023年末,A股和中资港股能源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达到68.7%,同比增长6.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场23个百分点。
从上市地划分看,在港上市的能源企业披露比例更高。截至2023年末,中资港股的能源上市公司有64家,几乎全部披露ESG信息;A股能源上市公司共182家,披露率达58.24%,高于A股全市场近24个百分点。
从细分行业看,新能源电力上市公司披露数量与披露比例呈现“双高”表现,超过50家的新能源电力上市公司披露了ESG信息,披露比例高达78.26%;热力上市公司的披露数量与披露比例呈“双低”表现,约有10家热力上市公司披露了ESG报告,披露比例约55.56%
从公司属性看,能源上市公司中,央企和地方国企占比略高,占能源上市公司的56.91%。从ESG披露情况看,能源央企和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披露率远高于民营上市公司,其中能源央企上市公司基本全部披露了ESG报告,能源地方国企披露率约为65.17%,能源民营上市公司披露率约为49.38%
从披露形式看,现有上市公司主要通过ESG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形式单独披露ESG信息。近年,越来越多的能源上市公司选择通过发布ESG报告进行ESG信息披露。截至2023年末,超过90%的中资港股能源上市公司发布了2022ESG报告;约42.45%A股能源上市公司发布了2022ESG报告,远高于2021ESG报告发布比例。
从披露内容看,能源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各维度的披露都呈现逐年向好的迹象,但在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以电力行业为例,社会责任维度看,2023年,电力上市公司大部分重点指标的披露比例较2022年均有提升,提升幅度在10%-20%左右,其中供应商管理披露比例提升最多,同比提升15.5%。治理维度看,2023年各重点议题披露比例较2022年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研发投入占比的披露比例较同步增长了2.5%。环境维度方面,2023年各个重要议题披露比例较2022年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综合能耗关键指标的披露比例超过50%,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披露水平仍有待提升,其中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披露比例为34%,温室气体减排相关管理措施的披露比例不足30%
在此,个人建议能源上市公司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充分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的政策指示,进一步强化气候变化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充分识别气候变化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把握气候变化机遇,并及时、有效、充分地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第三,制定清晰的碳中和战略和行动方案是能源上市公司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必然要求。
双碳目标下,我国能源变革进入新阶段,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为能源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0237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碳排放双控”针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进行考核,打破了“能耗双控”对可再生能源的约束。“双控”转变给能源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可依托碳市场等灵活工具实现减排目标与企业经营经济性目标双赢。对于新能源行业来讲,绿电、绿证、CCER等相关领域将是其寻求新的增长点的重点方向。对于传统能源行业来讲,在“双控”转变后,可使用节能降碳技术降低碳排放强度,推进净零进程,还可以依托碳市场的灵活机制,在碳指标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采购碳配额、CCER、使用绿电、绿证等方式控制碳排放总量,兼顾减排目标与企业发展。
在“碳排放双控”的新目标下,制定清晰的公司碳中和战略和行动方案,将有助于能源企业在贯彻自身发展规划的同时,有力有序地逐步推进自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开发与推广应用绿色低碳科技。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碳中和战略和行动方案中,不同企业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所以基本无法进行同行业统一方案,需要“一企一策”。企业首先需要做的是建立完善内部的二氧化碳统计核算体系,摸清自己的碳排放和碳资产家底,然后分结构分区域分领域的统计分析规划减排路径、厘清自身相关减排技术的技术储备和应用性、明确内部关键岗位的关键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碳中和行动方案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中诚信投资集团现已在碳数字化、碳金融领域进行了全方位布局。2021年,中诚信集团联合中国三峡长江环保集团、金开新能源成立了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现已面向国民经济97个行业企业打造了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碳排放核算服务平台,可为各行各业、集团公司、政府、园区提供准确、规范、完整、真实、高效、专业的碳排放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同时,中碳科技还在为一些集团公司、企业、园区、政府提供碳中和战略、碳中和规划、碳中和行动报告、碳中和认证、气候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服务,助力各方在减碳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中碳科技现在也在为客户提供CCER开发与管理等服务,帮助客户梳理自身碳资产家底,在发展中不断寻求探索潜在资产增量。
此外,中诚信投资集团还布局了绿色金融科技领域,独资成立的中诚信绿金,在中诚信30年信用评级经验的基础上,初步打造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并且符合ESG基本原则要求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ESG数据库。数据库覆盖的上市公司包括A股和H股公司约5600余家,发债企业约3000家。数据库按照不同行业特征,设计了57个行业的ESG评级模型,基于1000多个基础底层数据字段,并已完成统计自2018年以来的至少四个完整的财务年度数据。
后续,中诚信集团还将持续积极参与我国双碳市场的发展实践中,为能源企业及其他实体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不断提供助力。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与介绍,供大家参考,也期待后续嘉宾的讨论发言。谢谢大家!